按照市委市政府《关于加快万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》,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责任分解部署,我局迅速与重庆市物价局领导及相关处室进行联系,对涉及万州的市、区两级价格管理权限进行了逐项清理。1月9日重庆市物价局出台了《关于扩大赋予万州区部分价格管理权限的通知》,共计21项市管价格管理权限下放我区。
其具体包括:一是授权由市物价局管理的部分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权限。如:区域内独立水电企业电力上网价格、城市燃气销售价格、水利工程出库供水价格和车渡通行收费标准、铁路、民航延伸服务收费标准、汽车客运站收费标准、生猪定点屠宰收费标准以及经济适用住房、物业、社区医疗、医药制剂、教育等行业服务收费标准等16项权限。二是下放由市物价局管理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权限。具体为:区域内市级(含市级直管、直属、派出机构)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办理和年度审验;区域内强制性培训收费标准等3项权限。三是下放由市物价局管理的部分价格监督检查权限。具体为:价格举报案件属地受理和查处权;区域内明码标价的标价方式的统一监制权等2项权限。
对于以上21项下放的价格管理权限,我局将严格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》以及《政府制定价格规则》、《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制度》、《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》、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,自觉接受市物价局的监督指导,认真履行相关的定价和价格监督检查程序,管好权,用好权;利百姓,促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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