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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州区物价局关于重庆市万州第一中学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
时间:2008-8-25 10:34:46 来源:万州价格信息网 作者: 编辑: 访问次数: 关闭

 
万州价非[2008]81号
 
万州区物价局
关于重庆市万州第一中学
学生宿舍收费标准的批复
 
重庆市万州第一中学:
    你校《关于核定住宿收费标准的报告》(一中字[2008]16号)收悉。根据《重庆市普通高级中学校学生宿舍收费管理试行办法》(渝价[2002]512号)文件的有关规定,你校学生宿舍符合二类学生宿舍管理条件,经研究,现正式批复如下:
    一、学生宿舍必备条件
    学生宿舍每生平均占有面积5.07平方米,室内设有卫生间和盥洗间、储物柜、单人床、棕垫、写字桌、椅、书架、挂物钩、日光灯、晾衣杆、电扇、电话等。设有公共浴室,每期免费为住宿学生提供20次洗澡票,并保证供应饮用开水。宿舍配备保洁服务人员1人,生活管理员2人,保安人员1人,实行24小时值班,负责对学生的纪律、卫生、安全管理。
    二、学生宿舍收费标准
    6人间:每生每期350元。
    三、学生住宿收费管理
    此标准只适应万州第一中学本部。
    学生住宿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,统一使用《重庆市中小学专用收据》。住宿费应按规定缴入财政专户,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,收取的住宿费只能用于学校改善学生住宿条件,不得挪作他用,学校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入住学生宿舍,必须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。为了保证不同经济条件的学生需求和贫困学生的正常学习,普通学生宿舍的床位比例不得少于20%,
    四、学生宿舍不按规定配齐房间设备,应相应降低学生住宿费标准,擅自提高房间收费标准的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予以处罚。
    五、本通知为试行收费标准,试行期一年,自2008年9月起至2009年8月止,期满后,由我局再行核定。学校接文后,十五日内到我局办理《收费许可证》,实行亮证收费,并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,增加收费透明度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万州区物价局     万州区教育委员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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